順德社改應乘改革之風加速
日期:2012-06-12 作者:管理員
近日的全國兩會,我正好在美國出差,從網(wǎng)上新聞看到“改革”兩字成了這次兩會的關健詞。看來,于鄧小平南巡20周年的時間,“改革”之風又要在全國吹起來了。
自從去年7月中汪洋書記來到順德,要求順德政府作為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改革尖兵之后,我先后參加了順德政府關于社改的會議和相關的討論估計超20次以上,自己也為此發(fā)表了20多篇關于社改的文章,闡述了作為一個在香港與順德兩地長期生活的人對社改的一些觀點。在今天這種大環(huán)境到來之時,值得把這8個月中,自己的相關看法作核心部分的表述。
順德這次改革,承載了于新時期下的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與完善的責任,要讓市場經(jīng)濟于這片土地再次發(fā)力。
期望順德能乘這次在全國吹起的改革之風,把握好機會,使在1992年開始的經(jīng)濟基礎改革后,經(jīng)過近20年所建立的新的經(jīng)濟基礎上,進行上層建筑的變革,使之相適應。沖破既得利益體系的阻力,還權于民、授權給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放權給法定機構,設定權力的邊界,建立正能量價值觀下的社會榮譽勛章制度,陽光的監(jiān)督,為邁向法治社會提供堅實的基礎。使順德成為能吸引中產(chǎn)階層人士居住與成長的土壤,而基層人士有適合的社會保障服務環(huán)境,達到再造順德新優(yōu)勢,創(chuàng)造出一個影響全國的新模式。
一、放權、授權、還權、限權,還權是關鍵。
此次順德的社改中,比較引人關注的是四個“權”:放權、授權、還權、限權。我認為,政府的設計,是包括解決體制內的因消權而產(chǎn)生的阻力,經(jīng)討論后明確哪些權要放,哪些權要授,哪些權要還,如何限制公權力。這是個逐步的、漸進的過程。我認為,因為經(jīng)濟基礎于這20年的改革中發(fā)生了大的變化,現(xiàn)實中政府管了很多不該管的事情,所以還權是重點。這樣政府才能變小,效率與服務質量才能提高。這四權的重構,就是一項大的變革,建議學習帕累托改進,照顧到權利重新分配中的各方利益。
這次順德政府于社改中提出建立“一級政府、兩級管理、三級服務”的扁平化行政管理模式,適時實行撤鎮(zhèn)設街。在我看來,未來要設的街道辦事處,不再是現(xiàn)在意義上的街道辦事處。而是可考慮學習香港的政府合署(國內稱行政服務中心)的設置,把服務點下移,由各職能局授權到這行政服務中心,而這行政服務中心是不歸屬任何各鎮(zhèn)街的、只對各職能局的垂直管理模式。行政服務中心選點設置,應參照商家“大賣場”理念,打破行政區(qū)劃分,轉向考量人口數(shù)量和周圍服務半徑,方能更好地達到成本效益和服務群眾的目的。而這樣的設置,相信是對全國是有大的影響力的實踐。
二、各階層利益要有公開博弈的平臺與陽光法案。
公共政策如何獲得社會的共識?建議修筑社會各層面的意見由下而上的渠道,并建立各種利益述求的公開博弈平臺,通過這些獲得社會的主流意見,使社會的這些博弈后的意見能影響到政府的公共政策,在制度設計上避免公共政策被利益集團“綁架”這種使社會難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的出現(xiàn)。隨著大部制的順德公共決策咨詢委員會誕生以及之后各相關咨詢委的成立,行政決策也具有相對以前廣泛的民主基礎,也是對政府權力的一種監(jiān)督和約束。這種代議政制,委員會的成員應由來自不同領域的代表組成,建立公共政策出臺前組織相關領域的委員討論的制度,通過征詢意見,盡量平衡各個群體的利益。
在參加順德社改方案的討論中,我提出過,陽光法案與代表產(chǎn)生方式兩個問題。陽光就是要拿出來“曬”!對參加咨詢的委員,只要是不涉及暫時保密性的會議(我相信更多的公共決策是不需要保密的),對這樣的咨詢,于會議結束3天里,把會議的過程由速記員細致的記錄于網(wǎng)上公開。而要暫時保密的,待政府公開后的3天內也要把當時會議的記錄公開。目的是讓社會上的市民、媒體進行評頭論足,在制度設計上保證公開,盡量達致公平。
三、放權給新建立的法定機構來實施政策。
在香港就存在著很多公營機構,這是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出資成立及營運,負責特定公共服務或政府認為需要較多社會人士參與的工作,但不屬政府部門的半官方機構,即法定機構。順德的社會管理體制與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可學習參考香港這方面的經(jīng)驗。順德要建立法定機構的話,配合行政審批權的下放,接受社會大眾與媒體的監(jiān)管,不要淪為尋租的地方。法定機構可先易后難,獲得經(jīng)驗再推進。而這法定機構一個重點是要成為吸收社會各階層的精英的參與的執(zhí)行機構,又是市民、媒體、政府都方便監(jiān)督的組織。使法定機構在陽光下運作的組織,政府成為決策的部門了。這樣的放權,政府就離開了政策制定又執(zhí)行的角色,也解決了社會對政府監(jiān)督難度高的現(xiàn)實問題。小政府、強政府就有了一個重要的基礎。
四、還權了要讓社會組織孵化與快速成長。
若政府把大量的權力還給社會,各種社會團體的作用就凸顯了。這是包括了溝通與協(xié)調的功能,也是能填補政府難到位或做了也難做好的工作。所以要培育商協(xié)會等民間組織、NGO慈善組織等的成長,發(fā)揮他們的作用,政府對至今相關的弱勢社會團體,應扶上馬送一程。同時建議承認同鄉(xiāng)會、老鄉(xiāng)會、同學會、戰(zhàn)友會、宗親會等的社會團體的合法性,給予注冊。
這環(huán)境下,商協(xié)會應取消主管政府部門的設置,社會團體要去行政化。這些組織也是包括于政府還權的對象中。這樣的話,政府部門可以依托這類平臺和這些特定群體進行溝通。比如在農(nóng)村的基礎組織方面,也可發(fā)揮這類宗親會中眾多社會賢達的議事作用,利用他們的知識、經(jīng)驗、威望和公信力處理與化解農(nóng)村矛盾等的工作,創(chuàng)新公眾參與的方式。
五、正能量價值觀下的社會榮譽勛章制度。
因為社會管理改革后,會出現(xiàn)一批自愿服務社會的熱心人士。順德可考慮學習香港勛章制度,參考名譽市民的方法,制定標準、等級,為這類于社會、慈善事業(yè)有大貢獻的人授勛,而且是個階梯型的,鼓勵這些人不斷做更多的服務社會的好事。對這些有名譽的人也是個鞭策,也是個社會的榜樣。同時,這工作的成功的一重點是在于社會認受性要強,這就是公開、公平的原則指導下的工作了。
社會組織的成長與順利運作,靠大量出錢出力的人士支持與參與。社會應建立正能量的價值觀,這種精神獎勵的方法,是于香港成功的實踐,值得學習。
乘兩會吹起的改革之風,順德社改可加速。
(作者系順德區(qū)公共決策咨詢委員會委員)